三個月的產假正式結束了,我的新工作是:全職媽媽。這個工作不支薪,二十四小時待命,在某些方面說起來,比一份朝九晚五的工作還難做。

小賽出生前,我們都是早早睡覺,好養足精神上班。週末偷閒熬夜,隔天賴床也無所謂。有了小朋友之後,便和這種好命的日子說掰掰了。當個員工,份內的工作大致固定;當個媽媽還得像電腦一樣:多工,手腦腳全得併用。例如:一面洗碗,腳一面推他,腦子裡想著「得付帳單了!」

雖然一天有二十四小時,當個媽媽時間似乎永遠不夠用。早上起來餵完奶,幫他換完尿布,趁小子心情好的半個小時到一個小時弄點早餐填肚子,快速洗個澡,或是把衣服丟到洗衣機裡去洗。接著餵奶或哄他睡覺,等他好不容易睡著,趕快上網查個信,逛幾個網站,然後得去洗早餐留下的碗盤,收拾整理房子、吸塵,把洗好的衣服放進烘衣機。通常此時已近中午,如果小子還沒醒來就趕快去吃個午餐,如果他醒來,就得先伺候他。兩個人都吃飽之後陪他玩一下,唸書給他聽,再一次哄他睡覺(通常得花半個小時以上)。等他睡了,去把衣服拿上來摺疊歸位,擦廚房地板或洗浴室,或是準備晚餐要煮的材料,洗菜切菜,打一些必要的電話,付帳單。然後小子又醒了,餵奶。餵完奶讓他自己玩一會兒,一星期兩到三次準備幫他洗澡。洗完澡若心情好陪他玩一下然後哄他睡覺,或是把他推到廚房看我煮飯。煮完飯吃完晚餐又是餵奶時間了。晚上爸爸在家的好處是可以陪小子一會兒,讓我去洗碗刷牙洗臉。小子若合作,我可以看點電視讀點書;若不合作,我就得餵他奶或抱著他走來走去或是在推車上推來推去。九點一到,上床餵奶哄他睡覺。

每天就這樣緊湊著度過,天氣好就抽空帶他出去散散步,呼吸新鮮空氣;有時候還得帶他去買東西,去拜訪家人。

最近發現如果想要作一點自己的事,例如寫點東西,讀點會計書,就得趁小賽晚上上床睡覺了以後。睡眠時間也就得縮短了。接下來我還得找工作哩。如果沒有好好規劃或是小賽鬧情緒的時候,真不曉得我要怎麼做個讓人滿意的媽媽與老婆同時還可以繼續自己的興趣嗜好。

這份工作雖沒有薪水,還是有上司每天作績效評估的。老公有時回來看到家裡亂七八糟碗盤沒洗,也是會發牢騷,懷疑我一整天在家閒閒沒事。菜煮得不夠,花樣變化不多也會引來抱怨。買菜也得精打細算,更別說想買點自己喜歡的東西了。

主婦難為,我終於有所體會。